《山海奇幻夜》:一览瑰丽东方之美******
作者:钟 玲
奇幻东方之美,始于山海。
在《山海经》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奇特的珍禽异兽、神秘的上古英雄,与山川湖海、奇花异草,共同构筑了一个“东方源宇宙”。
一部上古奇书,极尽古人对世间最旖旎的想象。1月14日北方小年夜,以《山海经》为主题的国风幻境音乐晚会《山海奇幻夜》,将在优酷、河南卫视与观众见面,“实现”数千年来人们对自然天地的浪漫神想。
自2021年《唐宫夜宴》火爆出圈开始,河南卫视在两年的时间里,又陆续打造了《芙蓉池》《纸扇书生》《洛神水赋》《墨舞中秋帖》等一系列创新传统文化的特别节目。此次与优酷合作推出的《山海奇幻夜》,将目光聚焦在传说奇著《山海经》,在舞台上重现了那个古老又遥远的山海世界,于神灵异民、珍禽奇兽、灵草嘉木的交相辉映中,铺展出一幅瑰丽的诗意长卷。
题材的突破和视听的创新,追寻传统文化新表达
张予曦的歌曲《春意晚》,歌颂美好的爱情;S.I.N.G的歌曲《红莲》,展现巾帼不让须眉的侠气;萨顶顶的歌曲《鱼跃而上》,传达鱼化鲲鹏意象之美;裁缝铺的《神树·琴侠》,寻觅《山海经》神树传说与三星堆的千年“邂逅”……
《山海奇幻夜》分别以兔飞猛进、万狮如意、年年有鱼和美年腾达4个篇章,由玉兔、醒狮、吉鱼、喜鹊四种瑞兽引出不同的祈福舞台,以传递瑞兽背后的美好寓意。
除此之外,《山海奇幻夜》还选取了三个维度的符号来进行内容创作,神兽符号、故事符号、山海奇幻世界的视觉符号。这些符号的体现运用涵盖到剧本、服化、音乐制作的方方面面。《山海奇幻夜》还在共享潮年主题的贯穿之下,以三个逻辑线索,勾画中国人亘古不变的传统新年祝愿——
“乐在一起,祈佑新年”,主持人在年夜饭中相聚,聊新年、侃瑞兽、开年符;“乐见山海,瑞兽送福”,不同的瑞兽故事引出不同的舞台节目,艺人登场送出新年祝愿;“乐享当下,国潮生活”,邀约年轻一代山海达人,追寻传统文化在现代生活中的有趣表达。
一条“山海奇幻街”和一座“山海火锅店”,汇聚国内知名的“90后”山海匠人,《山海奇幻夜》以更年轻、更国潮、更烟火的方式,与观众一起迎接新年。
音乐+故事的高度融合,映射奇幻东方之美
吴克群的《夸父追日》、萨顶顶的《鱼跃而上》、刘宇的《神想·山海入梦》……沉浸式、虚实结合的幻美盛景穿越天地、日月、山川,那些动听的音乐,通过《山海奇幻夜》的舞台,以“新姿”谱写了包罗万象的山海魅力。
夸父的壮志能在摇滚中呐喊,九尾的妩媚也可在情歌中妙曼,应龙的不畏更能在说唱中张扬……能想象得到吗?那些《山海经》里传奇的英雄与神兽,竟在现代国潮音的诠释下,有了新形象,有了新样貌。
吴克群表演的《夸父追日》,将夸父的传说与中国航天“夸父一号”卫星做了古今链接,突破了夸父形象“遥望太阳不可及”的传统定位,以夸父和巨日的“博弈”,表达“逐日——是人类心底的壮志!”的精神内核,把国人皆知的经典故事续写成新史诗,映射中国人永不言败的逐梦情怀;毛不易的《风吟诛仙》,以刻有日月山川、守护山河大地的黄帝上古神器轩辕剑作为舞台,用歌声缅怀往日英雄,追忆铁骨柔情……
在故事题材和音乐曲目的选择上,《山海奇幻夜》以适配、沉浸为基本原则,一方面选择音乐本身的故事背景和词曲意境就能代入山海传奇的音乐,一方面又将舞台的视觉延展让故事深入词曲意境去拓展观众的联想。《夸父追日》《鱼跃而上》《风吟诛仙》《星河入梦》《无畏》《红莲》等极具古风国潮的曲目,通过虚拟技术的方式,呈现出具有完整故事感的山海奇幻舞台,做到了“让音乐述说故事,让故事赋能音乐”。
《山海奇幻夜》的节目形式,并没有局限在《山海经》的一个个具体的故事中,而是通过不同角度呈现《山海经》背后的传统文化。
“妙染”“守护”“逐梦”“良缘”“不畏”……《山海奇幻夜》以10个关键词,为晚会的节目做了一番文化梳理。特别是刘宇的中国舞节目《山海画卷》,其创意核心就是“妙染”,在舞台上,他以身为笔,取色天地,在山海画卷上描绘出了鸾鸟、驺吾、烛龙三张《山海经》的巨幅画作。这三幅画作的取色均来自河南省博物院珍藏文物上的中国传统色彩,分别是汝窑天蓝釉刻花鹅颈瓶的青、武则天金简的金、《四神云气图》的赤!
用中国传统颜色之美,来制作XR的虚拟舞台;以年轻化的国潮舞蹈,来妙染山海瑞兽的风姿,这样有趣的传统文化传播方式,能以最直观的视觉体验,让观众感受到《山海经》的奇妙世界,以及中华文化的东方之美。
以山海为题、祈福为笔、瑞兽为灵,充满无穷想象力的《山海奇幻夜》,用音乐诠释流传华夏2500年的《山海经》,也用千年韵味的国风浪漫引领人们穿越回历史的星河中感受华夏文明。
这是又一次古典传奇与现代舞台的浪漫相遇,我已经等不及了,你们呢?(钟玲)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