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时代的兵|驾驭黑色“巨鲸”的潜艇兵******
解说:我是赵满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某支队二级军士长。2014年,我们372潜艇正在执行战备训练任务,深夜突遇“水下断崖”,潜艇在大洋深处急剧下沉。
“水下断崖”,是因海水密度不同而形成。当潜艇从海水高密度海域进入海水低密度海域,潜艇的浮力会突然减少,专业上称这种现象为“掉深”。大多数常规潜艇的有效潜深为300米,如果不能迅速控制“掉深”,潜艇将急剧掉向海底,被海水巨大的压力解体,造成艇毁人亡。历史上,外国潜艇曾发生过因潜艇“掉深”造成的重大事故。
面对突发的严重“掉深”险情,372艇3名同志迅速封舱,全体官兵临危不惧坚守岗位,凭借过硬的军事素质和顽强的战斗作风与死神搏斗。180秒内,指挥员下达数十道口令,艇员们迅速完成500多个动作,关闭近百个阀门、开关。
终于,潜艇成功自救上浮,化险为夷,创造了世界潜艇史上遭遇“水下断崖”成功自救的奇迹。
解说:相对明星装备航母、四代战机,我们潜艇要维持低调。它无声、隐形,游曳在大洋深处,在人们的视线之外,借助水下的隐蔽性,预先潜伏在关键海域,战时从海中发动攻击。可以说,潜艇的存在足以遏制或影响战争进程。
解说:我国的第一支潜艇部队,于1954年6月19日在青岛正式成立。主要用于水下突袭、反潜和实施侦察,是对海上和岸上目标实施打击威慑和钳制的重要力量。
如今,人民海军已经拥有核动力和常规动力两大类潜艇。在潜艇上,“百人一杆枪”,各个岗位都与潜艇的生命力、战斗力相关。这就需要每一名潜艇官兵都拥有过硬的本领,成为技能“多面手”,不但要熟练操控设备,还要准确判断、排除故障。
“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住在‘龙宫’里!”,“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潜艇兵”,潜艇兵的工作是“神秘”的,更是神圣的,如果将潜艇部队比作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战略通道和海外利益安全的水下盾牌,那么潜艇兵就是那个手握盾牌的人。我们深爱这份职业,因为“我们这支部队,是为打仗而生,因胜利而存在,几十年来从未改变。”每一名潜艇官兵都明白,胜利就是我们追求的最高荣誉!我骄傲,我们是人民的潜艇兵!我自豪,我们保卫着祖国的海疆万里。
科学顾问:曹卫东
制片顾问:范文军
编 导:金 赫
动 画:景晨龙
鸣 谢: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出 品:中国科协科普部 光明网
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
作者:夕 君
戏剧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数千年来绵延至今,派生出不同的类型、风格、流派等,可以说蔚为大观。其中,针锋相对的观点、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共存,也是一道风景。总的来说,持不同理论主张、开展不同艺术实践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的表达意识,即认为,戏剧的思想内容、舞美设计等是创作者主体精神、生命体验、生活经验等的表达与投射,凝结着创作者特定的文化、艺术诉求。说得直白一点,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哪怕表现的是荒诞甚至空虚,那也是有所表达的。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人物塑造千人一面,台词中充斥着大话、空话、套话,甚至将报纸、文件上的话成套、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在拾人牙慧、牙牙学语中,窥见思想的空洞、思考的阙如和态度的敷衍。有时,这类作品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令人稍觉慰藉的是,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机械生产式的作品,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很少有人看,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只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仍很不妥。
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感,无论剧本创作还是舞台设计,都为观众的介入留足了空间。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的新的可能性,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值得鼓励,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戏剧自身逻辑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创作主体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的参与和选择让步,二者如何调和,非常考验创作者的智慧和经验。
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跨界融合没有问题,分寸、尺度至关重要。当戏剧大幅度、全方位地向观众“敞开”,其文学意味、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戏剧和游戏、剧本杀、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娱乐方式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作品,说它是戏剧,它似乎击穿了“第四堵墙”,侵入了观众的心理屏障;说它是游戏,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很难放得开;说它是舞台秀、灯光秀,其科技含量、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的“大秀”的水平。
那么,问题就来了。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打成一片”,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是陷入了尴尬?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可以做进一步、长时段观察。把自己“创新”成其他事物,这是否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但值得认真考量。
在笔者看来,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但是,尊重观众、为观众服务,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把剧本“写作权”交给观众,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怎么乐呵、怎么新鲜就怎么来。真正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的,而不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使用需求”是不够的。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的场域、心灵慰藉的温度、审美愉悦的空间。做好本职工作,守护好文艺、文艺工作者的职责,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哪怕创作者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内涵较为丰富、表达意识较强的作品,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总之,对于戏剧创作来说,形式可以千变万化,理念可以不断更迭,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