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口岸1月8日起分阶段恢复运行******
中新网深圳1月5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口岸办公室5日发布公告称,深港口岸于2023年1月8日起,分阶段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
该公告指出,第一阶段恢复运行的口岸为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文锦渡口岸、蛇口口岸、机场福永码头。
为确保通关初期口岸运行畅顺,蛇口口岸、机场福永码头通过售票机制管控;除上述码头外,陆路口岸通过预约系统安排每天出境旅客人数。入深方面,由香港方面安排预约并进行核验(内地居民入境深圳无需预约);赴港方面,由深圳方面安排预约并进行核验(香港居民返港无需预约)。每日预约出境总数为50000人。
其中,深圳湾口岸10000人;文锦渡口岸5000人;福田口岸35000人;以上预约安排含小客车司机及乘客。
此外,深圳各口岸恢复至疫情前的正常通关时间,深圳湾口岸旅检通关时间为6:30-24:00;福田口岸通关时间为6:30-22:30;文锦渡口岸通关时间为7:00-22:00;蛇口口岸通关时间为7:00-22:30;机场福永码头通关时间为8:00-21:00。
该公告提及,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此外,由出境方负责验核出境旅客是否为合资格的出境人士:深港双方在旅客出境前,稽查旅客持有在出行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港方口岸人员会稽查进入内地的非内地居民旅客,持有有效的预约证明方可继续行程。内地居民旅客不受此限;内地口岸人员会稽查赴港的非香港居民旅客,持有有效的预约证明方可继续行程。回港的香港居民旅客不受此限。(完)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