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全媒+|峭壁上的春运安全守护者******
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境内的渝怀铁路白沙沱1号隧道,地处乌江之畔,其一侧出口仰坡垂直高差300余米。在这个铁道旁平均坡度近60度的陡峭仰坡上,时常会有一群身着工服、手持各种排险器械的铁路工人攀爬其上。
春运开始后,这群峭壁上的安全守护者,进一步加强山体巡查、危岩检排的力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全力守护着从坡下经过的、春运期间增加至每天97对的往来列车,也守护着这条沿乌江而行、穿梭于武隆区喀斯特地貌间的铁路线。
记者:李爱斌
摄制:苏志刚
报道员:裴玉成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