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江西政协委员热议深化赣台交流合作******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吴鹏泉)促进赣台经贸合作、加强赣台青年交流、推动“农林22条措施”在赣落实落细……正在举行的江西省两会上,深化赣台交流合作成为江西政协委员热议话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已满一周年。“广大台商希望依托大陆间接参与RCEP,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在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徐友洪看来,当前应紧抓RCEP带来的新一轮台资赴大陆投资东风,持续深化赣台经贸合作。
徐友洪建议江西建立完善RCEP规则实施的服务体系,与台企共拓RCEP大市场,加强与台企在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合作。
为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大陆出台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
台盟江西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建议,推动台企积极参与江西乡村产业发展,共同打造一批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和示范平台;鼓励台企在赣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兴高科技农业产业;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继续给予台企台胞大力支持,把同等待遇落实落细。
台盟江西省委会还关注赣台青年交流,近年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赣台青年通过新媒体进行线上沟通交流,了解彼此、增进共识。
就拓宽线上交流领域,加强赣台青年合作,台盟江西省委会建议,通过举办各种征文、比赛、评选、文化交流等活动,让台湾青年与江西青年密切往来。
来自台联界别的江西省政协委员俞红光建议,协助台湾地区从事赣台民间交流的社会组织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推动两岸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文化、青年、基层治理类等项目,多渠道、全方位搭建两岸人员交流平台。(完)